自 2018 年 2 月起,北京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发通知,暂停了关于研究类、研究院公司的注册,目前在北京注册研究院通常只能通过收购的方式获得。注册研究院的要求:
一:一般要求
1、符合政策法规:遵守《公司法》《科研机构管理条例》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对科研机构设立、运营和管理的规定
2、名称规范:符合国家规定,体现科研性质和业务范围,包含 “研究院”“研究所”“研究中心” 等字样。
3、注册资本:数额根据业务规模和性质而定,通常不得低于 10 万元人民币
4、注册地址: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5、业务范围:确定研究院的业务范围,包括研究领域、研究方向等,并与研究院的主营业务相符
二、不同类型研究院的特定条件
1、个人独资研究院:只能有一个投资人,无注册资金要求
2、集体所有制研究院:至少有两个股东出资,需实缴验资
3、有限合伙研究院:至少有两个人或公司持股
4、普通合伙研究院:可以有多个股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