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名称规范要求
1、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:公司名称不能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的内容,不得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,不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
2、避免与已注册名称相同或相似:不能与其他企业已注册的名称相同或相似,以确保名称的唯一性
3、简洁易记且非歧义:名称不能过于复杂或晦涩难懂,应简洁、易记、有特色,便于公众识别和记忆
4、与经营范围等相符:名称必须与企业的经营范围、性质和特点相符合,准确反映企业的业务内容,不能产生误导性
5、禁用特定字样:未经国务院批准,不能使用 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全国”“国家”“国际” 等字样 ;同时公司名称也不可以带阿拉伯数字,汉语拼音以及英文数字,更不能够包含人名和省市的简称等
二、注册资本要求
1、无地域公司:注册资金不能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
2、无地域无行业公司:注册资金需达到 1 亿元人民币以上
三、投资及经营要求
1、无地域公司:母公司需要在三个以上的省份设立有子公司,且这些子公司需跨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经营,字号需与申请的无地域公司字号一致,成立时间需满一年
2、无地域无行业公司:需要在三个以上的国民经济门类中分别设立企业,且这些企业须分属不同的省份,要求这三家子公司的字号与母公司须保持一致,且经营一年以上,并且经营属性不同
四、其他要求
1、成立时间:申请无地域公司核名的企业应为已经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,经营满 1 年以上
2、字号保护: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能与所在地同行业公司的字号相同,以避免混淆和误导消费者
3、固定经营场所:注册无地域公司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,可以是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
4、经营范围明确: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、具体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不得从事非法活动